未派遣学生申请初次派遣手续及改派办理流程

暂缓派遣学生

申请派遣

1.时间安排

已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如需申请派遣,请于每周一提交派遣申请表和就业材料,就业中心受理后将根据最近的改派办理时间一并到教育厅办理相关事宜。

2.相关材料

△申请表:在就创网下载中心下载《陕西师范大学未派遣毕业生初次派遣申请表》。

△单位接收材料:指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录用通知书等。

3.相关说明

△申请者若已就业,但需回生源地报到需同时提交灵活就业登记表。

△申请者若未就业,则除个人信息外仅需填写带*号部分信息,且无需提交就业材料。

△申请者如需到代理地报到的则同时需提交代理地接收材料。

改派办理流程

1.时间安排

毕业生可于派遣三天后在就业系统(就创网怀旧版登录)提交改派申请,学院每周五上午、学校每周五下午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需根据审核意见提示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就业中心将隔周到教育厅办理改派事宜。

2.相关材料

△原报到证:指毕业离校时所发的《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红色。

△新单位接收材料:指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录用通知书等。

△原单位退函:指原就业单位(包括灵活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不用提交退函。

△其他材料:如与原单位签订的为三方协议,需提交原三方协议书。如为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提供跨省审批表或违约审批表。

3.相关说明

△离校时已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离校时灵活就业及未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三年内。改派期限内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改派。

△在陕就业公费师范生更换单位需按照人事调动办理,如有需要可在调动完成后,在毕业两年内更换报到证。

△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申请报到证的,需提交原本科院校的报到证,其他流程和材料与改派相同。

编辑

陈思远

责编

崔萌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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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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