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建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文,进一步要求:
对年1月1日至3月20日发布招标文件、尚未开标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实行%抽查。
全面梳理工程招投标政策类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如有相关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废止。
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重申: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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