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入住,赣州户家庭取消承租资格

赣州市中心城区年中签市本级保障房小区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

家庭情况公示

截止年3月1日,年中签市本级保障房小区家庭中仍有户家庭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市府发〔〕19号)第二十条规定,取消以下户家庭承租资格。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其家庭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3月6日前投诉反映。投诉。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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